【基本案情】
a市b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1月份,a市b区区c街道d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指挥部)在a市b区区e村开展d项目工作,被告人张xx的房屋属于范围。张xx在明知其妹张三已外嫁多年,已迁离当地并已注销的情况下,仍将张三留存的卡复印后上交给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用于参与房屋拆迁。
2019年12月20日,张xx与项目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张xx(共6人,包含张三)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为693109元,预留款和车库费用508375元,剩余款项184734元已支付完毕。依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张三的补偿方式为实物安置,其中过渡费为7200元,并以650元/m的价格购买55m的安置房。因张三不在安置范围内,张xx实际上应以1600元/m的价格购买该55m的安置房。张xx虚构了张三能够参与安置的事实,以650元/m的价格购买了55m的安置房,少缴纳了52250元的购房款,同时领取了7200元的过渡费,共计诈骗了59450元。
为证实上述指控,机关宣读并出示了接报案登记表、常住人口信息表、到案经过等书证,施某、李某、张三等人的证言,被告人张xx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张xx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并处。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辩护要点】
1、定罪辩护:被告人张xx不构成诈骗罪:客观违法阶层,张xx没有实施法益侵害行为;主观责任阶层,张xx没有犯罪故意,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认识可能性;2、量刑辩护:张xx具有以下从轻、减轻情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
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
指控的成立。张xx提出签字时协议上无手写内容,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解;其辩护人提出张xx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应当以犯罪论处的辩护意见,经查,项目指挥部与张xx等拆迁对象签订协议时,因对象不同、拆迁金额等相关内容不同,故采取手写方式符合实际,项目指挥部针对不同的拆迁对象,以附表的形式明确了具体的拆迁安置标准;本案中,项目指挥部对安置人数、姓名进行了公示,与张xx签订的协议、附表明确了拆迁安置的人数为6.5人,张xx在该协议、附表上签字按印,故可以认定张xx明知张三
不属于安置对象,隐瞒该真相以获取补偿利益的事实,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论处。对于被告人张xx及辩护人的该辩解、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户口本不是张xx提交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张xx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屋,系,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张xx系被公安人员传唤到案,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是。辩护人提出张xx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张xx之女应属安置对象及补偿明显过低的辩护意见,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xx犯诈骗罪,判处四个月七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已执行完毕。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向律师说】
1、拆迁方的刑事法律责任主要指的是拆迁方违反,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对被拆迁人的财产造成损失,对人身造成伤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整体来说,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较为规范,相关刑事案件发生的概率较低,新闻报道也较少。如前述章节所述,由于集体地拆迁中可能存在相关政府部门权责不清晰、补偿标准过低、救济途径不完善、暴力执法等相关问题,拆迁主体、执法部门与被拆迁人发生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很多“村民自治”拆迁中出现了对滞留户的“帮助腾退”事件。
2、“房子一移,兰博基尼。房子一扒,帕拉梅拉。房子一动,揽胜运动。拆字一喷 ,立提大奔。”这是在老百姓口中关于拆迁的顺口溜。除了一二线大城市因为地价高,拆迁能达到前述效果外,八线小城市和农村拆迁其实很难获得巨额赔偿,因为拆了房子其实还是要购房或者建房的。但毕竟一辈子难得遇到一回拆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被拆迁人完全有权利将利益最大化,至少也要如土管法规定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合法合规提高补偿金额当然没问题,但是有的被拆迁人铤而走险,动了“小心思”。比如通过伪造证件、文件等方式虚报面积、虚报被安置人人数、挂户或者抢种抢建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从而获得更多的补偿款,达到非法占有的拆迁安置利益的目的。这种情形很容易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诈骗罪的量刑(供参考):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笔者在这里建议各位被拆迁人,获取拆迁补偿款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得,如果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或者家里的拆迁补偿款过低,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予以维权,尽量将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拆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公安、检察官、法官不一定完全理解拆迁政策与方案,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被公安机关以诈骗套取拆迁补偿款等为由的,家属应第一时间找到懂拆迁的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服务,进行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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